誰沒犯過錯,
就拿石頭砸她吧!
📖 3/23 福音導讀:若望福音 8:1-11
一場蓄謀已久的政治陷阱,一個被當棋子的女人,還有那個在地上寫字的耶穌。
兩千年前的耶路撒冷,也發生了一模一樣的事。
只不過,那天在現場的是耶穌。祂會怎麼做?
🎭 一場蓄謀已久的政治陷阱
《肋未紀》20:10 明文規定:「與有夫之婦通姦的人,必須處死——姦夫和淫婦都要處死。」只抓女方放走男方,在法律上本就站不住腳。整個「公審」在法律層面本身就是造假。 肋未紀 · 20:10
👉 耶穌說「砸死她」:當時猶太人受羅馬帝國管轄,沒有自行執行死刑的權力。耶穌若同意殺人,馬上被舉報「煽動暴亂」;同時祂一貫宣揚的「仁慈、愛仇人」的立場也會瞬間崩塌。
👉 耶穌說「放了她」:他們立刻就能指控祂「公然違背梅瑟法律、是個假先知」。
進,違羅馬;退,違梅瑟。這個陷阱,設計得相當精密。
📖 完整經文:在場的每一個字都是關鍵
耶穌卻往橄欖山去了。清晨,他又來到聖殿,眾百姓都到他跟前來;他便坐下教訓他們。那時,經師和法利塞人帶來了一個犯姦淫時被捉住的婦人,叫她站在中間,便向耶穌說:「師傅!這婦人是正在犯姦淫時被捉住的。在法律上,梅瑟命令我們該用石頭砸死這樣的婦人;可是,你說什麼呢?」
他們說這話,是為試探耶穌,好能找著控告他的理由。耶穌卻彎下身去,用指頭在地上畫字。因為他們不斷地追問,他便直起身來,向他們說: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先向她投石罷!」他又彎下身去,在地上寫字。
他們一聽這話,就從年老的開始到年幼的,一個一個地都溜走了,只留下耶穌一人和站在那裡的婦人。耶穌遂直起身來向她說:「婦人!他們在哪裡呢?沒有人定妳的罪嗎?」她說:「主!沒有人。」耶穌向她說:「我也不定妳的罪;去罷!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!」
✍️ 耶穌在地上到底寫了什麼?(冷知識)
當時羅馬法官在宣判前,慣例是先把判決書寫在泥板上,再大聲宣讀。耶穌低身寫字,像極了一位正在準備「判決詞」的法官——祂不是在逃避,而是在宣告:這場審判,主審的是我。 羅馬法庭習慣
《耶肋米亞先知書》17:13 說:「凡離棄你的,必被寫在地上的塵土中。」耶穌可能正在把這群指控者的名字寫在土裡,暗示他們才是那些背離天主、將被塵土記錄的人。 耶肋米亞 17:13
許多神學家認為,耶穌寫下的是這群法利塞人私下犯過的罪——貪污、欺騙、包二奶⋯⋯所以當祂說「誰沒有罪,先丟石頭」,眾人低頭一看地上的字,發現自己的秘密赫然在列,只好一個個悄悄溜走。
「你們中間誰沒有罪,
先向她投石罷!」
❤️ 「我不定妳的罪」——仁慈不等於縱容
注意!耶穌說的是兩件事,缺一不可:第一,「我不定妳的罪」——這是仁慈,是接納,是給人一條活路;第二,「從今以後,不要再犯罪了」——這是清楚的道德要求,耶穌沒有假裝她沒做錯。
這段若望福音 8:1-11 在最早期的古希臘文抄本(如梵蒂岡抄本)中並未出現,學界推測它可能是早期教會口傳保存的真實記憶。儘管如此,天主教會在特倫多大公會議(Council of Trent, 1546年)確認其為受聖神啟發的正典,因為它完美呈現了耶穌的仁慈與智慧,與整部福音的精神完全一致。
天主的仁慈,不是抹去罪惡,
而是給罪人一個重新開始的機會。
🌱 放下手中的石頭——現代人的行動指南
🪨 放下手中的「石頭」
下次在網路上看到群起圍攻,或想開口批評同學、同事的八卦時,先問自己一句:「我自己真的完全沒有缺點、從沒犯過錯嗎?」如果答案是否,先把那顆鍵盤石頭放下。
🚪 給犯錯的人一條生路
耶穌沒有假裝那個女人沒做錯,但也沒把她逼上絕路。面對別人的過失,我們應該是幫助他們「以後不要再犯」,而不是把人踩在地上、永不翻身。
🙏 坦然面對自己的過錯
如果你像那個婦人一樣,犯了讓自己羞愧難當的錯誤,請記得:耶穌不會急著砸死你。來到天主面前(例如透過和好聖事),聽見祂對你說:「我也不定你的罪,去吧,別再犯了。」
👼 小德德最後想說——
從舊約的蘇撒納(被誣陷卻獲救),到今日福音這位無名的婦人(真的犯了錯卻被饒恕),我們看見天主的邏輯始終如一:祂不是不在乎罪,但祂更在乎罪人還有沒有機會回頭。
仁慈與公正,在耶穌身上從來不是矛盾的。祂既要求我們離棄罪惡,也給我們勇氣重新出發。
這個四旬期,願我們都能拿著那顆準備好的石頭,俯身看看地上,然後輕輕地把它放下——對自己如此,對別人也如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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